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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号:陇ICP备11000604号-1

项目名称 | 兰州新区LXQ2019047C号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转让项目 | ||
项目编号 | N0118TD220005 | 产权子类型 | 其他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2-05-25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2-06-22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发布终结。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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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329067500.00 | |||||||||||||||||||||||||||||||||||||||||||||||||||
评估基准日 | 2022-03-20 | ||||||||||||||||||||||||||||||||||||||||||||||||||||
评估机构 | 甘肃中勤资产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 ||||||||||||||||||||||||||||||||||||||||||||||||||||
转让底价(元) | 338600500.00 | ||||||||||||||||||||||||||||||||||||||||||||||||||||
转出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出方名称:兰州新区铁路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杨经理 联系电话:13519602610 | |||||||||||||||||||||||||||||||||||||||||||||||||||
转出方承诺 | 我方作为转让方,向甘肃省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省产交所”)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转让,由省产交所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竞价。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履约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公开转让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公开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省产交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出方决策文件 | 兰州新区铁路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决议 2022年3月21日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中共兰州新区工作委员会 |
特别 | 1.本项目一经公告即可进入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应自行了解国家及地方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政策,并到有关部门咨询,判断是否具备标的过户、使用的资格条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及后果。一旦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转让须知、转让申请与承诺书等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查并完全知悉及认可标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风险。 |
交易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交易价款原则上一次性付清,若一次性付清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国有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定采取分期付款方式在一个月内付清,但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成交总价款的70%,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剩余价款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付清。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标的交割 | 1.《不动产权证书》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15天内在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在建工程移交以现状及(2022)甘兰公内字第3419号《公证书》为准交割。 2.交易双方如不及时办理交割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项目一经公告即可进入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应自行了解国家及地方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政策,并到有关部门咨询。一旦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转让公告,《受让须知》《受让申请与承诺书》等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查并完全知悉及认可标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风险。 2.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自行踏勘转让标的并了解相关情况,对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进行审查、勘验和鉴定,按要求提交受让申请及相关材料,并到我所及E交易系统(www.ejy365.com)办理受让申请登记手续,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在公告截止日17:00前将交易保证金交纳到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取得参与交易资格。逾期未提交受让申请及相关材料,或交易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视为放弃受让意向,意向受让方一旦交纳了保证金,即表明接受该标的的一切现状,愿意承担一切风险和责任。未受让者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无息退还。 3.转让标的为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成交后按现状进行交割。转让标的预测算转让方应缴各类税费318万元,实际税费以税务部门核算并实际缴纳金额为准,不足部分由受让方补齐。意向受让方须在公告期内自行现场勘查和了解转让标的,已存的标的瑕疵均不取消交易结果和调整成交价格,并在成交后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及风险。 4转让标的均以展示的实物现状为准,成交后以实物现状转让和移交,省产交所对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资料、图片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构成任何形式的保证。 5.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认可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认可并接受《产权交易合同(待签)》的全部条款,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和风险。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或转让标的存在瑕疵等任何理由,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否则,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省产交所的交易服务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6.成交后,受让方应在成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5个工作日内付清交易服务费至省产交所指定银行账户并依据合同约定支付成交价款,携带相关资质手续由转让方配合办理标的交割。因受让方原因未能按时签订合同的,视为违约。 7.成交后,因政策调整、规划变动及其他非转让方因素引起的各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宗地面积勘测误差)均由受让方承担,且不改变成交结果和成交价格。 8.其他详见《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产权交易合同(待签)》。 |
交易 指南 | 交易规则 | 意向受让方在提交报名资料及竞价前请务必遵照《转让公告》《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和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投资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投资、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情节严重者并将受到政府相关机构的联合惩戒,请审慎参与投资。 | |||
交易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2-05-25 09:00:00 至 2022-06-22 17:00:00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向省产交所提交报名资料,具体如下: 1.主体资料。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资质文件;非法人组织需提供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2.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省产交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材料。 意向受让方须对其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有效性及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交易保证金:17000000.00元,截止时间2022-06-22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若意向受让方未成为受让方,省产交所将按原渠道无息退还保证金。 | ||||
交易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挂牌转让/-- | 增价幅度(元) | ||
自由竞价时间 | -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
服务费 | 详见意向受让方报名资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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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汪经理13967341297 杨经理18919186816 |
咨询电话 | 踏勘联系人:杨经理13519602610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早9:00至17:00 | |
咨询地址 | 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中广大厦9楼 | |
技术支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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